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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慢性病待遇(符合条件)的问题
发布日期:
2019-07-09 15:03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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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患有规定门诊慢性疾病的公务员可持近一年病历、诊断证明、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等原始资料或复印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市医疗保障局每季度组织专家鉴定,鉴定时间一般为1月、4月、7月和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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