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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00MB1685697R/2021-0023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医保办〔2021〕8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2 19:11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区分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社保分局,市局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现将《温州市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




温州市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欺诈骗保问题持续高发频发,监管形势较为严峻。我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意见》,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全力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医保监管函〔2021〕16号)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决定2021年4月为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开展形式多样的“十个一”宣传,广泛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全市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违规机构与个人形成震慑。发动民众参与基金监管,积极投诉举报,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通过普法宣传,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知法、守法、爱法、护法的法治意识,为“法治医保”营造共同维护基金安全、共同维护人民健康的社会生态。

二、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条例》  维护基金安全”。

三、宣传内容

(一)《条例》系列解读;

(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

(三)深入实施打击欺诈骗保“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回头看工作,开展“假病人”“假病情”“假发票”等“三假”专项整治,落实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

(四)审计专项检查全市医疗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将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

(五)医疗保障基金欺诈骗取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四、主要活动

(一)开展一次现场宣传活动。各级医疗保障局要在当地主题公园或广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面对面快速高效向群众宣传《条例》内容解读、基金监管政策及重要性,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举报奖励。

(二)举办一系列临空大讲堂。借助长三角医保信用联盟,市局组织临空大讲堂,邀请国内基金监管专家授课,全面解读《条例》,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县(市)局、分局以“接力传递”临空大讲堂的形式组织宣讲团,到医药机构、医药协会、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突出重点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三)开展一次有奖知识竞答。各级医疗保障局在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展一次让社会公众参与的有奖知识竞答活动。推动医保法律法规知识在各地的普及,鼓励群众学好医保知识、用好医保政策。

(四)开展一次微视频征集活动。各级医疗保障局动员社会群众,以将复杂的医保监管政策简单直观呈现为目的,向社会征集创意独特、形式新颖的微视频、抖音,再通过各种平台进行播放宣传。

(五)开展一次“基金监管小课堂”进校园活动。各级医疗保障局进入大、中、小学校园,围绕主题,通过形式丰富的知识讲座、故事会、青少年绘画比赛等,提升学生基金监管法律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氛围。

(六)借力一次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宣传。借助民主党派社会服务活动品牌,联合九三学社支社、农工党基层委等,参与送医送药送宣传,发放基金监管宣传资料,提供医保政策咨询,扩大参与人群对《条例》的知晓度。

(七)主推一场流动性宣传。在全市公交车、公交车站张贴宣传海报、循环播放宣传片,利用公共交通流动性大、覆盖面广的宣传优势,使《条例》家喻户晓。

(八)走一波家门口宣传。结合以上宣传内容材料,打通医保宣传工作入户的“最后一公里”。深入村居、社区,在群众集中地设立基金监管宣传点,方便群众在家门口了解,告诫广大群众要提高基金监管意识,争当基金监管宣传员。

(九)曝光一批典型骗保案例。各地至少要选送3起典型案例,4月15日前上报市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展览板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加大对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宣传力度。

(十)举办一次学习沙龙。围绕《条例》主题展开业务学习讨论,疑义相与析,提升监管队伍的法治理念、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宣传方式

(一)多种形式宣传。各地可以通过海报、折页、宣传册、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动漫片、抖音、微视频等,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构建良好舆论氛围。

(二)多种渠道宣传。各地可以主动发布新闻线索,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户外显示屏、出租车呼叫台、微课堂、微讲座、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加强信息公开,形成宣传矩阵。

(三)贴近群众宣传。各地主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窗口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医院门诊大厅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广泛、长期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结合实际采取进政府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街道社区、进乡镇农村等形式,解答干部群众疑问,加大对医保政策、欺诈骗保和有奖举报宣传力度,提高《条例》公众知晓率。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宣传实施方案。做到网上宣传和网下宣传相互呼应,形成声势,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广泛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告知各级医保部门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三)做好总结报告。各地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并将相关照片、视频和文字总结等资料于2021年4月25日前上报市局。

联系人:竺小方、吴雨彤,联系电话:88880730、8888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