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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00MB1685697R/2022-0004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3-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3-02 10:21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政策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12月出台《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令),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也于2021年9月出台《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46号)(以下简称《评估细则》),对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确定做了详细的规定。

二、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申请、受理、核查、专家评估、协议签订、动态管理、附则等共8个章节32条,并包含《温州市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申报流程》、《温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温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温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表》、《温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表》5个附件。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总则章节。主要介绍了《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制定原则以及各医保部门主要职责。

二是2-6章节。通过申请、受理、核查、专家评估、协议签订等5个章节,明确定点医药机构评估范围、条件等。

三是动态管理章节。说明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变更、暂停、终止等具体规定。

四是附则章节。说明实施细则的执行时间等。

三、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裘曦

联系电话:0577-88929020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