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300MB1685697R/2022-0010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温医保联发〔2021〕18号)等文件规定,经评估,现将温州市“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第二批)公示如下:
公示期: 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7日(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实名书面反映。联系电话:8888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