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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登记备案,提高报销比例?国家医保局回应异地就医热点问题
发布日期:2022-08-03 09:26 浏览次数: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字号:[ ]




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是完善医保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2016年以来,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人们能够深切感受到变化就在身边:从住院起步,直接结算范围逐步扩展到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覆盖主要报销类别。

截至2021年底,国家医保局已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服务统筹地区全覆盖,所有省份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7月26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新增备案人员种类、扩大直接结算范围,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将更便捷!到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

文件发布的热度尚未散去,8月1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多个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建议的答复,其中包括对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提高异地报销比例、实行医疗费用全国统一结算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异地就医线上成功备案超160万人次

国家医保局表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采取备案制管理,主要是为了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参保群众合理有序就医。同时,通过登记备案将参保人信息纳入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以便就医地为参保人提供精准高效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国家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简化和优化包括异地转诊在内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是取消繁琐证明盖章。取消需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证明,住院跨省直接结算直接备案到就医地,无需指定具体的医疗机构,方便参保患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是统一备案材料。《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从全国层面统一了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在内的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登记备案材料清单。

三是扩大备案渠道。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转诊人员可实现线上快速备案。

四是探索自助备案。推行个人承诺制,取代传统的备案管理,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异地就医患者可即时开通、即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目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均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截至2022年6月底,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累计成功办理备案166.66万人次。

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逐步统一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服务,让参保人员享有更加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短期内难以大幅提高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按照中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任务部署,巩固健全全民医保,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

在做好住院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居民医保普遍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各地根据《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正在推动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把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并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同时也要看到,基本医保实行属地管理,统筹地区要合理设置筹资待遇管理等具体规定,实现基金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由于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程度不一,基金支撑能力和运行情况也有差异,一些统筹地区基金运行压力较大,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当期赤字,短期内难以实现全国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的大幅提高。

国家医保局表示,近期印发的《通知》,旨在通过政策优化集成、管理规范统一、业务高效协同、服务精准便捷,破解人民群众在异地就医结算中堵点、难点问题。

明确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并明确了相应的标准,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跨省异地就医待遇保障相对较低统筹地区的报销水平,进一步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保障了参保群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合理就医需求。

医保信息平台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目前,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已全面建成,国家医保局以医保信息化标准化为抓手,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提升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一是持续优化完善信息系统,提供便捷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印发《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接口规范(V2.0)》,拓宽系统功能,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等多种就医介质,增加自助备案功能,同时提升系统性能,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功率。

二是完善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明晰、流程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体系。依托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建立业务协同管理机制,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费用协查、问题协同、信息共享等工作,通过定期开展内部通报,建立每日“异”报机制等措施,督促各地抓好落实,提高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协同响应效率。广东省基本做到了异地就医备案类问题2个工作日内回复,系统故障类问题1个工作日内回复,其他类问题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严格落实协同时限要求,不断提升经办服务质量。

三是规范跨省异地就医资金清算流程。目前,依托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每日自动生成跨省直接结算的日对账信息,实现参保地、就医地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和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的三方对账。就医地经办机构会在次月20日前完成与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对账确认工作,并按协议约定,按时将确认的费用拨付给定点医药机构。

据国家医保局数据,近年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加快推进,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统筹地区全覆盖,所有省份启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住院、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联网24.67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惠及参保群众就医3772.21万人次,累计减少参保群众垫付2019.76亿元。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抓好《通知》落地,加大政策宣传培训,指导各地今年年底前做好政策衔接过渡,确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落实落细。国家医保局还将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更好地保障各类参保人群权益,促进制度长期稳定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