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330300MB1685697R/2022-00271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1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ZJCC73-2022-0002 文号 温医保发〔2022〕12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2 18:4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区分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市医保中心,省、市属各公立医院,部队医院: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4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原则上不得高于省级公立医院相应项目价格,对我市CCU单元治疗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相关医保支付政策、“临床诊疗类”中的“本类说明”和“(三)手术治疗说明”均参照省局文件规定予以调整完善,其中33130300101“子宫内膜息肉或赘生物切除术”、33160200400“浅表肿物切除术”2个价格项目三甲医院参照省文件价格标准执行,三乙医院和二级医院按10%的价格差递减(即三乙医院的价格按三甲医院的90%执行,二级医院的价格按三甲医院的80%执行)。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价格公布工作。

附件:1.温州市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docx

   2.《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4号).docx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