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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00MB1685697R/2019-0017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9-10-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1 16:5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社保分局,市医保中心:

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于2019年11月起开始实施。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