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300MB1685697R/2019-00180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医保分局、县(市)医保局,开发区社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
为顺利实施温州市医保年度转换工作,确保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温政发〔2018〕1号文件,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医保部门应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年度转换工作。
二、因医保年度转换,我市医保实时结算系统将停止对外服务(具体时间详见附件),届时将暂停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实时刷卡就医购药结算。
三、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在院参保人员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先做出院结算,2020年1月1日重新做入院登记。
四、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在年度转换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提前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如遇相关技术处理问题,请联系各县市区信息部门。
附件:温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年度转换停机时间汇总表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抄送: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