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300MB1685697R/2020-00346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医保发〔2020〕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你院《关于要求核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瑶溪院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温医大附二、儿〔2020〕69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对你院瑶溪院区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
(一)普通病房床位费:三人间70元/张·日,六人间45元/张·日,中心监护病床50元/张·日,急诊综合留观床40元/张·日;
(二)特需病房床位费:单人间28间、床位数28张,双人间56间、床位数112张,累计床位数140张作为特需病房,自行定价。
二、普通病房床位的基本内涵:含病床、床头柜、座椅(或木凳)、床垫、棉褥、棉被(或毯)、枕头、床单、病人服装、热水瓶(或器)、废品袋(或篓)、住院费用清单、大病历、病房消毒、医疗垃圾处置、空调、开水供应、公用卫生设施等。
三、为减轻低收入患者经济负担,必须按不低于实际床位数10%的总量开设45元/床·日及以下的床位,相关病房的房号、病区、基本配置、价格等情况,必须在醒目的位置公示。
四、为满足部分人群的特殊需求,可按不高于实际床位数10%的总量开设特需病房,特需病房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你院自主定价,必须在醒目位置公布房号、病区及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0年10月31日起执行。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