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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人: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2-11-04 15:05 浏览次数: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字号:[ ]




根据《温州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度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自2022年11月1日开始。

参保●指南

参保对象

1、具有本统筹地区户籍或居住证的非从业人员;

2、本统筹地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册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3、本统筹地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4、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缴费标准

申报缴费流程

1、续保缴费

2022年度已参加温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2022年11月1日起可直接按税务部门缴费渠道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2、新增参保

新增人员、2022年度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可在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进入“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参保年度为“参保下年度”,即可完成参保。或者凭身份证和户口簿至户籍所辖社区(村)申报参保,申报成功取回执单,参保费用统一存放至签约银行卡由税务批扣缴纳或个人通过支付宝缴纳。

3、中断停保

2022年正常参保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户籍迁出、工作调动、死亡等原因不再申报2023年温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可在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进入“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操作类型为“停保”,即可完成中断停保。上年已与银行建立扣缴协议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对应的银行窗口解除已生效的扣缴协议,以免误扣误缴。

4、大学生

由学校统一参保(详见学校通知)

缴费方式

1、支付宝、微信缴费

通过微信、支付宝扫一扫下图二维码或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在“社保费缴纳”模块,可以为自己或帮他人缴纳社保费。

2、银行批量代扣代缴

已与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的,参保人员只需在代扣银行卡内存入足额资金,税务系统会统一代扣代缴。

3、银行窗口或税务窗口缴费

注意事项

1、参保期内不申报、不按时足额缴费(缴费卡里保费不足)均视为中断参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非集中参续保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完成缴费的,中断3个月(含)以下的,参保当月封锁,次月享受医保待遇;中断3个月以上的,参保当月及次月封锁,次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2、缴费时请确认费款所属期及所属地,以免误缴。

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温馨提示: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方式

参保人可直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浙里办app、支付宝app、各金融机构手机app等多渠道自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后激活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还支持开通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为老人和小孩等亲属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