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300MB1685697R/2022-00271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ZJCC73-2022-0002 | 文号 | 温医保发〔2022〕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区分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市医保中心,省、市属各公立医院,部队医院: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4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原则上不得高于省级公立医院相应项目价格,对我市CCU单元治疗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相关医保支付政策、“临床诊疗类”中的“本类说明”和“(三)手术治疗说明”均参照省局文件规定予以调整完善,其中33130300101“子宫内膜息肉或赘生物切除术”、33160200400“浅表肿物切除术”2个价格项目三甲医院参照省文件价格标准执行,三乙医院和二级医院按10%的价格差递减(即三乙医院的价格按三甲医院的90%执行,二级医院的价格按三甲医院的80%执行)。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价格公布工作。
2.《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4号).docx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