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300MB1685697R/2023-00082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医保局、城区分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温政发〔2017〕40号)等要求,经研究,编制《温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温州市医保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docx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