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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吴曙光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日期:2024-11-19 12:41 浏览次数: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字号:[ ]




“医保账户没钱,去药店买药能报销么?”“个人历年账户的资金都有哪些用途?”“药店哪些药属于医保用药?”......11月18日,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吴曙光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围绕新生儿参保、线上医保购药等热点话题,回答市民提问。

按时缴纳医保费用享受医保待遇

准妈妈郑女士在温州已经工作生活多年,但不是温州本地户籍。她来电咨询,如何给新生儿办理医保。

吴曙光介绍,针对新生儿群体,我市特别推出“出生一件事”便民服务,产妇足不出院,线上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模块即可办理新生儿参保,确保新生儿“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此外,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市民徐先生是一位灵活就业人员,他十分关注医保缴费年限的问题,“医保需要缴费多久?没缴满会影响我退休吗?”

吴曙光介绍,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并且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达到二十年的,退休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费。“如果您缴纳满二十年,那退休以后就不用再缴费。但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您的职工医保还没有缴满,您需要选择按月延续缴纳或者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这样不会影响您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非本市户籍人员凭居住证可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在2024年12月底前参保,就可以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家庭共济范围更广、用途更多

在当天来电咨询中,“家庭共济”被多次提及。目前,市民应先生在温州工作并参保职工医保,他想了解能否利用家庭共济给老家子女缴纳城乡医保。

据介绍,今年个人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实现三“扩大”:一是成员范围的扩大。职工医保个人历年账户的结余资金,从原来仅限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现在进一步延伸到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人员。二是使用内容的扩大。职工医保历年账户不仅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自付费用(包括住院和门诊)、二类疫苗,还可以缴纳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出资部分。三是共济地域的扩大。为适应城乡人口流动与参保需求变化,已于今年10月10日实现省内跨地市使用家庭共济。

倘若职工医保个人历年账户的资金用完了,去药店购药还能报销么?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完后,还能继续报销。”吴曙光介绍,根据规定,自费支付起付标准后,可以按照就医机构类型的不同比例进行刷卡报销,其中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70%。目前,门诊报销费用最高限额为10000元,超出最高限额医保暂不支付。

“云药房”让医保购药更方便、快捷

今年,我市积极推动“云药房”建设,目前已有47家定点药店上线“云药房",覆盖了所有县(市、区)。我市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饿了么”APP,点击进入“买药”功能模块,然后选择“医保专区”,便能在已开通互联网医保结算的定点零售药店完成购药和医保结算。

哪些属于医保用药?吴曙光介绍,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目前目录内有3088种药,分甲类、乙类,甲类药品可以全额纳入医保政策进行报销,乙类药品要先自付5%后按比例报销。关于医保药品目录查询,可通过个人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进行查询。此外,也可以关注温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相应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