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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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要求,经研究,编制《温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