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300MB1685697R/2025-0000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之前以本机关(含机构改革前职能划转单位)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决定保留48件、废止和失效22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