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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温州市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0-14 14:54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5年1013日,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温州市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温医保发〔2025〕3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精神,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及《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形成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

二、主要内容

规范整合我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删除“静脉血栓风险评估与出血风险评估”等78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营养状况评估-营养筛查”等7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和支付政策总体平移的原则,将63个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特级护理”等56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急诊留观护理”等7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

三、适用对象

规范整合后的项目适用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适用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政策适用参加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服务收费的基本单元,是医疗服务计价、执行、评价的基础。

六、新旧政策差异

将我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国家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项目,并同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

解读单位: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解读人:曹玮

联系电话:0577-88880717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