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MB1685697R/2025-1010409161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5年10月13日,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温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首轮动态调整方案的通知》(温医保发〔2025〕33号),现就有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医疗服务价格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等八部委《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省医保局等八部门《浙江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浙医保联发〔2024〕15号)以及《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首轮动态调整方案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25号)文件精神,形成我市首轮动态调整方案。
二、主要内容
调整拆线(大)等925项医疗服务价格。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适用对象
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除外内容指在本项目相应的价格外可另行计价的项目。
六、新旧政策差异
对拆线(大)等92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价格进行调整。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解读人:曹玮
联系电话:0577-8888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