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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00MB1685697R/2025-1010445912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ZJCC73-2025-0005 文号 温医保发〔2025〕38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温州市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放射检查及部分泌尿系统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7 09:36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医疗保障分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市医保中心,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部队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及《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放射检查及部分泌尿系统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31文件要求,形成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放射检查及部分泌尿系统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按照服务产出为导向的基本原则,对照国家立项指南映射关系和预期治理目标,形成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放射检查及部分泌尿系统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相关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附件1-9)。调整部分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011

二、执行要求。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以上规定执行

、保障措施。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密切监测立项指南落地项目服务量和费用变化,对出现异常增减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并督导执行,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报告。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确保群众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及价格信息公示等相关工作,主动向患者做好立项指南落地工作沟通解释,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本通知自20251218日起执行。

 

附件:1器官移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

2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

3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

4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

5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

6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

7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

8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

9分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

10部分删除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1部分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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